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一):
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重点环境治理行动的意见》(计发[20XX]22号)精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计环环保办[20XX]11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职责,创新环境监管体制和机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改善大气、水、土环境质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次全国代表大会和XX届中央三中全会精神,以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为出发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监管效率,提高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以此为目标,着力解决环境监理中存在的盲点和死角,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模式,将实现环境监管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II。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衔接、全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主体,在全镇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环境监管体系。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理门户向前推进,实现各自环境监理区域和材料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管理,确保无死角,环境监理的盲区和隐患,以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三、电网系统
(一)划分原则
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镇(二级电网)。责任主体是镇政府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级电网)的村庄,责任主体是村委会的团队成员,他们负责电网中的环境监督任务。
(II)网格数据
1。落实“五项决定”。即确定区域、人员、职责、任务、奖惩。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并向社会公开。
2. 建立责任制。乡镇之间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3. 建立环境监理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县乡(工业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三)电网责任
二级电网:我镇和工业园区负责监管辖区内的环保工作,指导三级电网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和制止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并按要求填写网格环境监理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三级网格:负责定期检查管辖范围内的各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环境违法行为。填写网格环境监理数据平台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台账。(4) 电网运行
1、巡视:电网负责人和环境监理人员定期对污水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进行巡视监督,辖区内饮用水源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级电网每月一次,三级电网每周一次),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向上级电网报告,协助调查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2. 调查处理:接到环境侵权报告后,及时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反馈:环境侵权调查结果应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回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披露,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下级电网责任主体。
4. 监督:(1)纪检监察: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作用,确保三级电网系统正常运行,对失职人员追究责任,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理职责。(2) 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护人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 评估:各级电网每季度对同级电网的运行场景进行自我评估,次电网对下级电网进行评估,研究改进措施,逐级上报评估结果。
四、职责划分
镇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环境监督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网格”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的监督,辖区内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监督辖区内企业对污染环境进行整治。
镇环保站:了解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制定辖区内的环境监理方案,全面调查并参与处理各类环境问题,调查处理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协助政府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对企业应急管理进行现场检查,严防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环境监理档案,将处理的所有污染源和环境问题文件归档,定期向镇政府和上级环保机构报告辖区内的环境和监理情况,并随时报告重要情况。
村委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聘请环保举报人员,定期检查电网污染源,及时制止和报告违法排污问题,调解辖区内的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负责辖区内发生污染和新污染源时禁止焚烧秸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环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