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通知(一):
全市关于统一防空警报的通知
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委局、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提高了全体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市政府计划于2010年9月18日11:00至11:19在该市统一测试防空警报。
报警鸣放顺序如下:提前报警,鸣响36秒,停止24秒,空袭报警循环重复3次,鸣响6秒,停止6秒,解除报警循环重复15次,持续鸣响3分钟。
请告诉彼此正常工作和生活,不要惊慌。请各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居委会做好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特通知
XXXX年XX月
日
关于处理乡镇房屋违法建设的通知
的
示范通知(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切实推进“查处不符合项、纠正违规行为”工作的开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凤凰县“查处违法行为”清理处置细则》已由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关于木里乡管辖范围内农村非法建房的处理,决定发布如下通知:
一、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II。在本乡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集体土地所有人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乡人民政府审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限期拆除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房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四、对非法占用耕地的建房户和非法从事土地交易的农民,暂停享受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依法从重处罚。
五、对国土资源部认定的不影响土地利用规划、在本合同组土地上自建房屋的违法建设户,在自觉了解处罚情况后,按照同期建设政策缴纳相关税费。
六、违法建设户拆迁恢复原貌,因住房困难确需建房的,按照规定选择其他地址的,可以优先研究扶贫、建房等各项优惠政策。
VII。对无视法律规定拒不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违法建筑户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VIII。本通知由木里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型
XXXX年XX月XX日第(三)号通知: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市场稳定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根据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人认真加强对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领导。成立市建筑市场秩序监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二、在建工程全面清理整治
(1) 凡申请手续齐全、证件齐全的在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工程、监理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设计方案标准组织施工,不按施工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管理不文明,不符合标准化化工场地建设标准,存在各种质量安全隐患的,必须在施工期内做好整改,否则,依法强行停工,记录施工企业不良记录。
(二)未办理建设申请手续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一律予以关闭,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施工企业的技术力量和企业资质不符合施工要求,存在关联、分包、分包现象的项目,予以关闭。
三全面改善建筑市场的施工环境
(一)所有不具备相关施工资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劳务公司、物业公司、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项目部,质量检验、材料、安全、成本等。”;五名成员”需要就业,但从事工程承包的,依法予以取缔。
(2)对一切强行承包工程、不按市场价格高价出售基础设施材料、强行收取保护费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
(三)煽动,无故煽动、组织群众闹事、阻挠工作闹事、勒索钱财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四、严格工作纪律。干扰整改,包庇,强行拦阻,强行招揽,强行买卖,不按程序申请施工或设计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或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或充当其幕后保护伞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对违法者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v.坚决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顾全大局,体谅大局,遵纪守法,开拓进取,积极支持,自觉参加综合整治,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公开对抗,阻挠执法,甚至煽动群众上访的,将依法严惩。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监督整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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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