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规范油库日常管理,确保润滑油的合理有效储存和准确使用,确保油品质量,防止油品混用和误用,杜绝油库安全事故,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降低现场设备润滑不良、机械部件损坏和设备事故的概率。
II。油库日常管理
① 油库应防雨、防晒、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并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
② 油库内各种储油容器应清洁、干燥、完好,零配件齐全、完好,容器表面应标明所装油品的名称和品牌。
③ 盛装油品的容器应根据类型和规格进行分组和分层存放。每组应有油标签,标明油品的名称、品牌、入库时间和质量标识时间。入库日期不同的同类油品不得混用。
④ 油库原有合格油品不得倒入罐内或开盖存放。必须检查盖打开存放3个月的润滑油。
⑤ 每个润滑器具应清楚标记,专用于油,并定期清洁。正常情况下,固定油桶(罐)内的油桶每三个月清洗一次,其他器具每周清洗一次。三级滤网应完好、清洁、无杂质。
⑥ 在打开盖子并将油收集到汽包之前,不得将油长时间放置在露天。
三、油库定置管理
① 使用或清洁后,所有器具应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润滑器具必须使用方便、整洁,损坏的器具必须及时更换或维修。
② 废油桶必须与其他油桶分开存放,整齐放置并密封。
③ 油库分区:根据润滑油库的具体情况,对不同类型的油品进行分类摆放。④ 润滑油产品按牌号分类存放:对润滑油、油脂进行分类,并在相应位置设置标有油品牌号的标志。
⑤ 润滑油工具的放置:严格执行润滑油三级过滤制度,用红漆在油工具上标明油牌号,并与柜内相应的油品放置在同一位置,避免油工具混用。
⑥ 润滑油泵和注脂器的放置:为防止润滑油泵和注脂器被灰尘污染,应将其存放在密闭的存储柜中。为防止混合,油泵和喷油器应标有品牌号。
四、大型油库轮流管理
目前,大型油库由水泥部和第一制造部轮流维护。关于大型油库内放置的物品和卫生规定:
1。仅废油、废油桶、运油车和滤油车
2。烟雾、火灾和易放置物品,如废布、废纸等非指定物品
3严禁在油库内打开盖子存放油品
4。存放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干净、整洁,尽量避免户外放置
5。规定第一制造部为双月制,水泥部为单月制。每月2日轮流管理油室
6,邀请两个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做好交接工作
7。油库交接管理小组有义务检查油库卫生、材料摆放、消防
,如发现安全用品问题,有权要求上月管理责任小组处理。交接成功后,本月油库的维护将由责任团队承担。
油库管理系统(二):
1。凡因公进入油库的人员,必须持有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或工厂安全环保部门出具的《关键部位登记簿》,登记后方可进入。
2. 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他点燃物。油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带外露鞋钉的鞋子攀爬油箱。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拍照、画画。油库门、墙上不得有明显的烟花标志。
3. 油库内禁止动火作业。因检修需要动火焊修的,应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消防准备。
4. 油库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按照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5. 在油库和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行车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 如果储罐有排气呼吸阀和安全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阀门完好。
7. 建立健全志愿消防组织。油库员工应了解消防知识,能够使用和维护配备的消防器材,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油库管理制度(三):
第一条为加强油库、油轮(驳)、油轮的消防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场所的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加热和明火照明:
第三条:库区用火申请第一责任人,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应认真检查动火现场,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动火许可证。指定专人检查现场。公司领导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发放动火许可证,办理动火许可证。
第四条:外部施工单位在仓库内施工用火,由项目责任部门申请用火,基础设施、安全部门、公司领导会同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监督员对用火现场进行监督。一个动火作业许可证仅限于一个地方。
第五条:需要动火作业的油罐、管道,应认真进行油气浓度试验,并将试验数据填写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作业条件和作业范围发生变化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同时吊销许可证。
第六条:机动车辆进入油库罐区及危险场所的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及危险场所作业时,必须实施车辆防火措施。油库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经油库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自卸车等未经防护措施和批准,不得进入罐区等危险场所。
第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及消防管理中存在争议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协调决定。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法令和规定执行。
油库管理制度(四):
第一条:成品油油库(以下简称油库)是接收、卸载、储存和供应成品油的基地。为提高油库科学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供应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石油产品油(以下简称油品)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泄漏、易积聚静电。油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第三条:油库应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