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检查总结(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杜绝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了国庆期间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领导机构。检查组组长为山群副主任,施工管理单位负责人叶军,质量监督站站长项黎明,监理组组长肖新道为副组长,成员由建设局质监站、建设管理单位等有关同志组成。
II。检查范围: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在建住宅项目,其中住宅项目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保障性住房。
三、检查资料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职责。
(二)深入预防重大、特大施工事故。
1. 根据三季度及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检查
2。开展专项整治:";防坠落和防倒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整治
3。调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已识别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方案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方案。
四、存在问题
(一)按照施工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建筑材料、构配件、材料、工具分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堆放整齐。但是,许多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混乱,没有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难撤离。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设计安全急救方案,应急准备不力,未及时开展安全救援。
(三)临时用电:现场电工不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现场配电箱漏电保护器未使用空气开关。
(四)安全管理:企业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监控重视不够,部分企业牵头,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到位,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监督落实到位,施工现场的团队安全活动和其他制度不够。
(五)施工单位未按照《云南省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汇编》要求完成安全资料。
(六)安全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只是口头的,没有执行。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发出1份暂停整改通知书,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每个施工现场整改后,我们的检查组对每个施工现场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我们还要求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保护意识。
施工安全检查总结(二):
根据《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XX年开展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文件的通知》(XX号),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2013年9月,我公司对全区在建工程进行了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资料归档、现场施工现场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的准备、审查和落实情况、现场施工现场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三宝、四开五、edge备案(使用)登记及使用场景”垂直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礼貌、施工现场监督、消防安全场景等
二。检查情景
本次共检查在建施工现场5处,发现隐患22处,整改隐患22处,整改率100%。下发了5份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主要问题如下:1。现场监理人员不在现场,异常为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的普遍现象,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2. 垂直提升运输设备:部分塔吊、交叉提升机陈旧,部分基础无排水设施,基础排水不畅,井吊停放装置、超高限位、断绳保护装置灵敏
3。部分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施工用电未按临时用电规范进行连接和操作,存在安全防护,安全网规范不符合国家要求,安全网损坏,施工现场仍有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通道。
4. 礼貌建设程度不够。一些施工现场没有配备“三池一设备”、“五块木板和一张图纸”还有门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不规范,场地地面未硬化,未洒水降尘,安全标志、重大危险警告标志悬挂不到位。
5. 在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中,存在着走马观花、应接不暇的现象,部分员工未经严格教育培训就进入现场。
6. 安全账户不规范。其中一些是正式的,即使它们已经完成,但没有详细信息,并且归档和装袋不符合规范,。
7. 现场主管缺席。监理人未发现并监督施工现场隐患整改,监理台账建立不符合规范、不完整、信息不详细、监理责任履行不到位。
三、整改要求及实施方案1。要求负责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
2. 所有施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实施。各施工现场应认真查找隐患,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并及时整改。
3. 要求监理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避免死角。
4. 各施工现场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树立安全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 加强起重运输机械的管理。禁止使用未经试验、记录、安全装置齐全的起重运输机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一经核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6. 加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政处罚。对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或停工的,执法部门应参与监督,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拒不整改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本次专项整治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现场隐患整改成效显著